据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上午10点前,有三家单位按时提交了密封报价文件,分别是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在渝广梁忠公司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工作人员对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了开封,并对三家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了审查。经查,三家单位提交的资格条件均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按比选文件的评标原则,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确定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算的设计费的67.20%;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算的设计费的67.90%‘’陕西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6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