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投标人少于三家,未满足开标条件。根据《重庆通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五)项第6目:“连续流标两次且只有一家投标单位报名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邀请在截至开标时间之前,对提交了投标文件的重庆科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格评审,若通过资格评审则进行谈判从而确定项目合作单位。
经评审,重庆科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通过资格评审要求,形成关于重庆高速公路高品质融合出行服务平台LOGO商标设计项目合同谈判会议的纪要(渝通渝纪要〔2022〕105号),确定重庆科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实施单位,设计服务费32000元(含所有相关费用及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