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询价第一次询价,根据询价函要求到现场参与评审单位不足3家,故第一次询价流标。
第二次询价,参加第二次报价项目的单位只有1家公司报价,故第二次流标。
因第二次询价函中明确“如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则邀请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单位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评标小组成员查看了群德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报价、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经现场与报价人“群德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进行谈判,报价从350888元下调至350000元。拟推荐“群德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3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