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函“第四条 设备量清单”中报价须知描述“1)报价人应在充分考虑上下货及运输费用(安装地点)、安装调试费用、交通组织、车辆通行费、拆除、转运、税金6%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费用分摊到其它相关报价中,业主不再另行支付。”
修改为:“第四条 设备量清单”中报价须知描述“1)报价人应在充分考虑上下货及运输费用(安装地点)、安装调试费用、交通组织、车辆通行费、拆除、转运、对应服务内容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费用分摊到其它相关报价中,业主不再另行支付。”
本项目涉及服务内容对应税率标准均按照国家税务相关文件执行。
注:除上述修改内容,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澄清文件为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函的有效组成部分,若描述与竞争性比选函不一致,以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