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通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23—2024年度“重庆高速ETC”会员卡及微信公众号运营(第二次)项目(简称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对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因本项目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因此本次竞争性比选流标。 按照《重庆通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第六章竞争比选项目实施流程中第三十五小条“重新比选后投标人仍少于2个的,招标人若决定不再重新比选,可自行选择供应商进行谈判。”
根据渝通渝纪要〔2023〕20号,经综合判断,对比重庆特微和广州车行易两家公司,重庆特微更符合我司2023-2024年度会员卡及微信平台的运营要求,具备较强的优势。会议同意决定优先选择重庆特微按本项目的第二次公开竞争性比选中的最低总价56万元作为标准进行谈判。通过渝通渝纪要〔2023〕22号,重庆特微同意按最低总价56万元作为本项目的合同价,因此,重庆特微为本项目的供应商。